明治初期的中央官厅之一。根据1869年(明治2年)7月8日的官制改革设置。掌管户籍、租税、通信、矿山、济贫、养老等事务,设卿、辅、丞等官员。首任民部卿是松平庆永,大辅是广泽真臣。同年8月11日民部、大藏二省合併,1870年7月10日再次分开。民部省内设土木、驿递、矿山、通商、听诉五司和社寺、铁道、电话、灯塔、制铁五挂。工部省成立后,一部分事务移交工部省管辖。1871年7月27日废除,所管事务由大藏省和后来的内务省接管。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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