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政府规定的建国节日。1872年(明治5年)11月15日《太政官布告》将《日本书纪》中神武天皇即位的“辛酉春正月庚辰朔”换算成阳历,定1日29日为神武天皇即位的节日,翌年3月定名为“纪元节”,同年10月14日的《太政官布告》又改定为2月11日。它无视神武天皇的实在性、推古时代的历法,以及《日本书纪》的纪年等问题,毫无科学根据。这一天被利用来加强天皇制统治的思想意识。1889年的这一天公布《大日本帝国宪法》,翌年这一天制定金鵄勋章。皇室照例每年在这一天都要赏赐金钱,增添福利设施。1948年(昭和23年)废除,但在《旧金山和约》生效后又出现复活运动,把它做为“建国纪念日”。尽管有人发起运动表示反对或进行批判,但还是在1966年定为“建国纪念日”。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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