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州的煤矿称“纳屋制度”。是明治维新后日本独特的劳务管理组织。在矿山或土木建筑工地附近设立所谓“饭场”的集体宿舍,由大承包商下属的工头招募工人,承包一切劳务管理。他们监督使用人员和工匠,垄断日用品和伙食的供应,从工人工资中揩油,剥削劳动者。对逃亡者则采用监禁办法或加以暴力制裁。工资用钱票支付。第二次大战后,由于实行《劳动基准法》,情况有所改善。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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