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目付也称“大名目付”,与目付同在老中管辖之下,主要任务是监察一切幕政,如监察大名、交替寄合和高家等。1632年(宽永9年)设总目付,定员四至五名,由旗本担任,也监察大名,因此与大名同等待遇。
目付也称“横目”,始于室町初期设置的所司代的下属官吏。战国大名设目付察探家臣、土豪及敌国的内情。江户幕府的目付是若年寄的耳目,监察旗本和御家人。1617年(元和3年)设目付十名,1639年(宽永16年)制定按月轮班制,整顿职制,各藩也有同样制度。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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