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1-1886(明治4-19年)年间县的长官。1871年废藩置县,把原来的府藩县地方制度统一为府县。同年11月的《县治条例》将县的长官名称由知事改为县令或权令,仅三府的长官称府知事。县令主持管辖区内的全部行政事务。根据1886年的地方官制又改称知事。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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