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政府的财政机关。1869年(明治2年)根据太政官制的修改,设大藏省以代替会计官。1871年以前,大藏省不仅掌管国家财政,而且作为资本主义化政策的中央机关,掌管内务、外务、司法、邮电、农商等事务,拥有强大的权限。因此,政府内部经常围绕这个权限问题发生斗争。以后逐渐把上述各种事务移交其他省管辖。1886年内阁制度建立后的大藏省官制规定,大藏省掌管岁入岁出、租税、国债、货币、银行等方面的事务,以及监督财政,确定了以后大藏省的基本官制。1898年增设专卖局,1925年(大正14年)添设储蓄部,1933年(昭和8年)又设汇兑管理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1949年根据《大藏省设置法》进行了改组。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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