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9-1903年)官僚、法学家。津山藩出身。通称真一郎。在江户向箕作阮甫、佐久间象山等学西学。任蕃书调所教官,受幕府之命去荷兰留学,向费塞林学习法律学、经济学。回国后将听课笔记出版成书,取名《泰西国法论》。这是日本第一部有关西洋法律的书。维新后,历任征士、刑法官等。1871年(明治4年)兼任外务权大丞,缔结《日清修好条规》时任特命全权副使。作为明六社同人曾致力于启蒙运动,有条件地赞成《成立民选议院建议书》。后在陆军省任职,以后又任元老院议官、学士院会员,第一届议会众议院副议长,以及贵族院议员等职。曾从事《陆军刑法》、《新律纲领》以及《民法》的编纂工作。
《日本历史辞典》[日]竹内理三等编,沈仁安、马斌等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8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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