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

改革封建等级制,取消武士特权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改革封建等级制,取消武士特权
0

新政府在“奉还版籍”后,即着手改革封建等级制度。废除“大名”(诸侯)和“公卿”(宫廷贵族)的称号,改为“华族”,其地位仅次于皇族。幕府直属的家臣“旗本”、各藩的“藩士”和和一般武士改为“士族和卒”。过去宫廷中的下层分子,也划入“士族”。从事农工商业的农民、市民和手工业者以及僧侣、神官都称“平民”。华族、士族和平民之间可以通婚。一八七一年八月(阴历)废除“秽多”、“非人”的贱民称号,允许成为平民,但职业、通婚上的不平等还保留下来。此外,还废除武士佩带刀剑的制度。平民也允许骑马。之后,通过一八七三年的征兵令,进一步取消封建武士独占军人身分垄断军事的特权。

在革除各种封建制度方面,一个重要的课题是解散和改造封建幕府时期遗留下来的、为数众多的封建武士阶层。截至一八七二年一月二十九日(阴历)为止,士族和卒的户主为四十二万五千八百七十二人,家属一百五十一万五千四百一十四人,合计一百九十四万一千二百八十六人。这批武士,绝大多数是下层武士。要完全解决这一庞大封建武士阶层去留的课题,除了废除封建武士的种种政治特权外,新政府还抓紧集中解决保留在封建武士手里的唯一也是最后的特权,即财产特权。这种封建武士的财产特权的具体表现,就是按旧的封制度领取的世袭和终身等各种俸禄和尝典禄等等。革除封建武士的这一财产特权,还有财政上的原因。明治政府财源不足,财政经济有很多困难。但发给武士的俸禄数目相当庞大。各种俸禄和补贴金与财政收入的比例,从一八七一年十月(阴历)开始的财政年度内为百分之三十一点八,即相当于岁入的三分之一。一八七三年度为百分之二十一点一,一八七四年度上半期为百分之三十六点一。为了革除封建的封禄制度,明治政府大体采取了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修改封建的封禄制度,削减封建武士的俸禄。先是一八六九年六月(阴历)各藩献出领地的活动不久,规定藩主可以将封建领地收入的十分之一作为家禄,同年十二月(阴历),又修改禄制,规定以廪米(库存米)支付俸禄,不再从封建领地的收入中支付。经过这样的修改,全国各藩家禄总计九百万石,比幕府末年的家禄总额一千三百万石大约减少四百万石。一八七一年废藩置县后不久,据明治政府调查,全部俸禄额大约四百九十二万石,减到幕末总额的近五分之二。不仅俸禄削减了,尤其重要的是改成禄米制后,俸禄脱离领地收入,这就开始改变了封建的封禄性质。在此期间,政府还于一八七〇年十二月(阴历)和一八七一年一月(阴历)颁行一种新的制度。规定凡愿意务农经商的士族和卒,政府发给相当于禄五分之一的尝金,鼓励其就业。这是为取消封禄作准备。

第二个步骤是让封建武士献出俸禄。为此,先是一八七年取消士族和卒的家属补贴米,并取消增禄。继之,一八七三年十二月政府允许家禄、尝典禄不足一百石的人献出棒禄。一年以后又允许一百石以上的人献出俸禄。凡献出俸禄者,政府发给产业资金,即世袭禄给六年份,终身禄给四年份,一半现金,一半公债,公债利息为八分。从一八七四到一八七六年三年内献出俸禄者总计大约十三万五千人,献出停禄额总计六百零九万八千日元《按禄米来折成现金计算)。而政府发给公债额约为一千六百五十六万日元、现金一千九百三十二万日元,合计三千五百八十八万日元。这给明治政府增加了很大的财政负担。同时也表明明治政府不顾财政困难,下决心要解决封建武主的财产特权问题。

第三个步骤是将禄米改为货币。一八七五年七月政府宣布停止献出家禄及尝典禄。九月宣布一个新的规定,按一八七二至一八七四年三年平均的米价,将家禄及尝典禄的禄米改为以现金支付的货币俸禄。

最后一个步骤是将货币俸禄的现金支付改为发行公债。为此,明治政府于一八七六年八月颁布一个发行货币俸禄公债证书的条例,并命令所有领取俸禄者一律献出俸禄。政府为此发行的公债,是作为款出俸禄的代价发给武士本人的。这种公债按俸禄多高及不同种类支给不同的数额。支给的比例是按世袭禄或终身禄等不同种类、数额多少,规定支给几年份,附多少利息。而且是一次以公债支付,今后不再支给。所支给的公债,从第六年起每年以抽签方式偿还,规定三十年内偿还完毕。当时领取公债的武士总计三十一万多人,大约占士族总数的四分之三。公债总额计一亿七千三百多万日元。值得注意的是高额公债都集中在少数的皇族、华族手中,绝大多数的一般武士所得数额甚微。比如,原萨摩藩主的岛津家、原加贺藩主的前田家和原长州藩主的毛利家几个大诸侯,分别从国家领到一百三十二万日元、一百一十九万日元和百一十万日元的巨额公债券。一般武士领到的公债券,平均每人只有五百多日元。

政府发行货币俸禄公债的结果,武士成了单纯的持有者,从此不再享有封建封禄的特权,庞大的封建武士阶层宣告瓦解。再者,政府用这种办法不仅缓和了财政困难,而且鼓励他们用这种公债券向土地、资本主义工商业、金融业投资,向资产阶级转化。然而,并非所有持有公债券的武士都能实行投资和转化为资本家的。只有那些持有巨额公债券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结果,只有少数的皇族、华族成了大地主、大资本家和大银行家。其中有些人成了名副其实的百万富翁,而广大的下级武士则以抵押形式将公债券转到商人、高利贷主手里。他们只能成为小商人、自由职业者或城市贫民。尤其丧失公债券无法维持生活的大批人,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明治政府的这一措施,使得过去的封建武士阶层急剧瓦解,既造成了资本的积累又通过下级武士的无产者化造成了大批新的劳动力。因此,明治政府处理封建武士封禄的过程,实际上成为明治维新后推行的资本原始积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还须强调地指出,和废除诸侯封建领土统治权一样,解散封建武士阶层的做法仍然不是直接无偿的剥夺,而是以搜刮光大人民(主要是农民)血汗的税金来进行赎买。


摘自《日本近代史》第三章 明治维新的资产阶级改革(一)第一节 倒幕完成维新开始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

改革封建等级制,取消武士特权
0

你也可能喜欢

插入图片

名言警句

师夷长技以制夷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历史年表

分类目录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