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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政府头等重大的外交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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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政府头等重大的外交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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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政府上台时,以天皇名义向各国宣布承认幕府时期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由于治外法权同外侨居留制度相结合,明治维新后日本的重要港口、城市仍然有和外国领土一样的”“租界地”。英、法还在横滨驻扎军队。在首都东京的大街上,洋人神气十足地坐着马车横冲直撞,压死日本人也不予理睬。日本各阶层广大人民,都迫切希望明治维新后,祖国成为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明治维新后的日本,面临着彻底摆脱西方资本主义殖民势力的压迫、实现民族完全独立自主的重大任务。修改十九世纪五十年代后半期西方列强迫使日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成了明治政府一个头等重大的外交课题。明治维新后由于消除封建割据,实现中央集权的国家统一,堵死了西方各国利用“分而治之”的手段,在日本各霸一方、分割势力范围的路子,为实现这一任务创造了良好的前提。

当戊辰国内战争快接近尾声时,一八六九年二月(阴历)明治政府便正式向美国和荷兰驻日本的公使提议,开始举行修改不平等条约的谈判。继之,将同样的建议通知给其他各缔约国。各国外交代表认为修改条约的建议不够具体,而条约有效期限尚未届满,故谈不到修改问题。一八七〇年一月(阴历),日本外务省又通知各国外交代表,说修改条约一事推迟到条约有效期满之日再议。条约期满应该是一八七二年。因为一八五八年日本同欧美各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通商条约”)有一条规定,就是这些条约生效后满一百七十一个月(即十四年零三个月),才可以考虑修改。但迫于人民的要求和社会舆论的压力,明治政府在一八七〇年便决定进行修改条约的准备工作。同年十月(阴历),太政大臣三条实美,向外务卿(外交部长)岩仓具视提出一份《派遣特命全权大使事由书》。其中主张:“国与国本应有对等权利,是为理所当然”,“条约亦应有对等权利”。还强调要“修改过去条约,制定独立不羁之体统“。这就是前述岩仓率领赴欧美考察的代表团出访的主要依据。

一八七一年夏天,日本政府通知各缔约国政府,再度表示要修改条约。同年八月十九日,日本同夏威夷签订了一个相互承认最惠国待遇的平等条约,使日本在国际条约上的地位提高了一步。但是,一八七一年出国访问的以岩仓具视为首的代表团,在修改条约问题上进行的一些交涉并不顺利。首先,美国政府坚持按国别单独修改,并且以代表团的委任状等“手续不完备”为借口,拒绝谈判。欧美各国还以日本的法制等各种制度“尚不完备”为借口,拒绝谈判修改条约,特别指出日本是个“未开化国家”。英国不仅不同意将条约修改为平等条约,反而要加强不平等关系。它不仅拒绝撤退驻日英军,反而强硬地拒绝日本收回关税自主权的要求。在恢复法权的问题上,英国要求成立和埃及一样的本国法官和外国法官混合组成的法庭。并要求日本给予过去条约中从未承认过的、外国人在日本国内有旅行权、沿海贸易权,以及允许外国人投资等新的权利。

日本政府迫于西方列强的压力,在谈判修改条约时卑躬屈膝,意然提出以开放内地供外国人自由旅行、通商,作为废除治外法权和恢复关税自主权的交换条件。但西方国家仍不同意修改条约。日本政府又提出由外国法官和日本法官一道进行审判,搞“会审制”,来取代治外法权,并且许诺将全国向外国人开放,给外国人和日本人同样的权利,来换取提高关税税率。但西方国家也不愿意完全按日本的条件进行修改。

修改不平等条约的关键,在于废除治外法权和恢复关税的独立自主。总起来说,叫做“收回国权”。明治政府,本着这个原则,进行修改条约的谈判工作。一八七六年一月,外务省训令驻外公使向有关缔约国就恢复日本关税自主权等间题进行交涉。就在这个月里,英国和法国通知日本撤走它们自一八六三年以来驻在横滨的军队。长年来存在的这个外交难题总算解决。这是日本收回国权的第一步。然而明治政府为了争得撤消治外法权,竟迎合西方国家胡说日本“不开化”“没资格修改条约”的诬蔑之词,大搞“欧化”“洋化”,借以表明日本不是“不开化国家”。为此,大兴土木,请英国专家设计,从一八八一年起花了三年时间,开支十八万日元,一八八三年七月竣工,在东京修起了日本第一座洋楼,充作接待外国客人的迎宾馆。并且起了个名字叫做“鹿鸣馆”。这是专供贵族官僚们进行国际社交的场所。日本政府高官和大财阀们以及外国的官员和资本家们,在这里大摆酒宴,举办晚会、跳舞会,寻欢作乐,并进行政治、经济等各种交易。一时甚嚣尘上,形成了一个“欧化”的“鹿鸣馆时代”。一八八七年伊藤博文任首相时,举办过有四百人参加的化装舞会,甚至将化装舞会搬到自己的官邸里去开,阔得满城风雨,成了报纸上的一大新闻。伊藤博文和外务大臣井上馨虽不信基督教,但为了讨好西方国家,也往教堂里跑。当然这种鹿鸣馆式的“欧化”,是极为肤浅俗庸俗的东西。靠这种做法,是根本无助于修改不平等条约收回国权的。因此,日本政府的这种做法,一开始就遭到人民的反对和舆论的谴责。鹿鸣馆的“欧化”也瞬息即逝,徒增笑柄高已。

在此期间,修改不平等条约的谈判方针有了一些变动。先是恢复关税自主权和废除治外法权一齐抓。但是,关税问题是西方资本主义列强切身利益攸关的大问题,很难谈得通。后来,日本外务当局便决定将修改不平等条约的方针改为以收回法权为主,并加紧草拟修改条约的方案。当时担任外务大臣的井上馨,强调修改不平等条约的目的,是获得独立的实质,藉以提高日本的国际地位,以适应激荡的国际政局。他主账,应该“改变攘夷锁国之感情”,进而“进化到泰西文明,在亚例创造泰西文明国同胞之一”,为此必须“改善文物制度,俾使我国地位与彼泰西诸国无大差异”。一八八六年五月一日,东京召开了一次有各国代表参加的修改条约会议,结果因西方列强不肯让步,没有收到什么成效。

由于舆论的反对和政府内部意见分歧,井上馨被迫下台、大隈重信继任外务大臣后,进一步草拟修改条约的方案。一八八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以国别方式看手重新进行交涉。大隈拟定的方案是,裁判权条约和通商条约合在一起,重新签订一个“友好通商条约”,条文中贯彻对等原则。并协定关税税率。还特别规定在条约实施五年后完全撤治外法权,等等。条约有效期为十二年,如果期满后,事先无予告即自行失效,日本就可以签订新的条约,借以完全收回关税自主权。大隈的方案在收回法权的问题上有进步,将井上原案中允许治外法权存在十二年的期限缩短为五年,等等。但是,由于大隈搞秘密外交,特别是他也同意在“大审院”(最高法院)中保留外国法官,遭到舆论的强烈反对。一八九〇年,他为这件事,被一个汉子砍掉了一只脚。

明治政府争取修改不平等条约的活动,尽管化了不少气力,并基于对西方列强从属的态度,作了不少的让步。然而,资产阶级国家一向讲求实力外交,没有强大实力为后盾的外交工作,不啻纸上谈兵。在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时,日本对西方列强的外交工作还缺乏这种条件。而国际政局也还没有变化到真正对日本有利的地步。因此,修改不平等条约的任务还实现不了。

到了九十年代,随着世界资本主义逐渐向帝国主义过渡,西方列强在远东的争夺和角逐加剧。它们之间的矛盾和对立,为日本解决修改不平等条约的外交课题,创造了有利的时机。九十年代英俄矛盾日益尖锐,英国为了拉日本充当它在远东的“打手”,带头同意修改不平等条约。经过日英双方谈判后,一八九四年七月十六日,签订了日英新的通商条约,撤销了过去不平等条约规定的治外法权。日本的关税也基本上恢复了自主权,还取得了贸易上的最惠国待遇。在英国同日本重订新条约后,美、德、奥等国家也先后同日本重订新条约。过去日本同十几个西方国家签订的这类条约,都一个一个地进行了修改。只是在修改关税和协定税率等方面还留下一个悬案。这就是说,日本修改不平等条约的任务还没有最后完成。这还要拖上一个相当的时候,才能得到解决。


摘自《日本近代史》 第四章 明治维新资产阶级改革(二)  第三节 修改不平等条约和北方领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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