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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维新要点二:身份制度的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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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维新要点二:身份制度的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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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藩主与藩士的主从关系被解除,政府将江户时代的身份制度废止。朝臣和武士中的大名为华族,一般的武士归为士族,农民和商人等老百姓则为平民。为了建设以天皇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国家,除了皇族以外,所有的身份都定为平等。平民也可以通报姓氏,也可以与华族和士族通婚,居住与职业的限制也没有了。因此,士族连身份上的特权也失去了。

新政府,更进一步对士族进行重组。本来,政府对因废藩而失去职位的士族给予家族俸禄(家禄),对王政复古有功劳的人给予了赏典禄,两者合起来,称为“秩禄”。这份“秩禄”占国家30%以上的开支,成了国家巨大的负担,政府打算停止给士族们支付秩禄。首先,制订秩禄奉还法,对于想要参见的人,作为停止秩禄的支付的交换,支付补偿费,而且,给秩禄的接收者,最大的,也就是相当于14年支付额的金禄公债证书,将秩禄的支付全部废止了。这就是“秩禄处分”,士族连经济上的特权也失去了。

仅靠金禄公债的利息无法生活下去的士族大部分开始出现转售公债权,下海经商的人,但是,因无法适应经商的人也接连出现。1876年3月,随着“废刀令”出台,称为武士的灵魂,武士刀也被夺去了。原本武士的工作是战斗,而政府制定了一个夺走武士工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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